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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院长潘剑锋谈课程设置改革 | 法学教育的艰难与光荣

北大法学院院长潘剑锋谈课程设置改革

大学堂开,法律门启。北京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先行者、引领者和推动者。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立“法律学门”,开启了中国现代大学法律专门教育之先河。1977年,北京大学是全国最先恢复法学教育的三所高等院校之一。此后中国法学教育的历次重大改革,无论是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办法律硕士项目,抑或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北京大学法学院都是敢存远志,敢为人先,始终抱着对历史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把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作为学院工作的核心。近年来,北大法学院又提出了“一切工作围绕学生的有效培养而展开”的工作思路,并进行了行之有效的课程设置改革。


之所以要进行课程设置的改革,是因为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的招生规模和招生类别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显著的变化。以北大法学院为例,学生分属于法学博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法律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法本法硕)和本科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法硕)和本科生等不同的类别,在招考方式、知识背景、职业规划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培养目标上也必然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我们希望将其培养为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和深厚学术素养的科研生力军和科研后备队;对于法本法硕,旨在将其培养为厚基础、高层次的学术型或实践型法律人才;而对于非法本法硕,则将其培养为跨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总之,在人才培养上,既要有相同的总目标,即为国家培养卓越的法律人才,也要针对不同的学生类别,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进行差异化的培养,设置有针对性的课程。


通过课程设置改革,北大法学院将所有法学专业课程划分为基础类、专题类、实务类、国际类四种类型,体现课程的不同功能层级。基础类课程包括传统的必修课程和新开设的案例研习课、法律写作课,重在帮助学生搭建理论知识框架、夯实基础理论、掌握基础知识、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专题类课程属于各个学科的高阶课程,旨在带领学生建构某一专业领域知识图谱,了解该领域热点、前沿发展状况,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应法律技能;实务类课程旨在引领学生接触实务,并在实践层面学会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原理,进一步锻炼其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国际类课程的宗旨是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强化专业知识、技能与语言表达的结合,培养学生在全球化环境下理解、运用法律的能力。


基础类课程

基础类课程是法律应用和法学研究的基石,只有完成基本概念、基本原旨、基本理论的讲授和训练,法律共同体才有了沟通交流的可能。法学教育必须深根固柢,方能本固枝荣。北大法学院向来重视基础课程,大量国内顶尖教授带头参与基础课程的讲授。并亲自撰写教材讲义和辅导材料,他们渊博的学识和深入浅出的授课风格,为北大法学院学生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


在传统的必修课程之外,近年来我们还专门研发了另一类基础课程,即案例研习课和写作训练课,希望打通从法学教育到法律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路。案例研习课程针对基础学科,目前已经开设了刑法、民法、刑诉、民诉四门课程。每门课程由两位授课老师和两位至八位助教共同负责,在课堂上采取小班讨论的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由老师和助教组织学生围绕案例展开讨论,在课下则由任课教师布置案例作业并带领助教进行批改。法律写作课程针对不同的写作目标,分类别的讲授在法律写作中需要掌握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训练学生的检索、思维和写作能力,解决学生在撰写法律文书、学术论文、读书笔记上的困惑,并同时提升学生在信息化时代下收集处理法律文献资讯的能力。目前已经开设了《法律写作与检索》《法学论文与方法》两门课程。


无论是案例研习课还是法律写作课,都要求学生每周完成规定的作业。选修任何一门课程,一学期完成的作业字数几乎都在十万字以上。而教师和助教也需要对作业及时批阅提出反馈,因而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法学院也为此类课程在经费、教室、排课时间、教材出版等课程建设上提供大力度支持。在学生、教师和学院的共同努力下,案例研习课程和法律写作课程已经日益成为北大法学院最有吸引力的课程类型,不仅在教学评估中深受学生好评,也有多位兄弟院校的老师专门来北大法院旁听此类课程,与授课老师交流教学经验。

专题类课程

专题类课程是各个法律部门的进阶。在基础课程学习结束后,对于有意在该领域内深造的同学开设的更具开放性和研究性的课程。在授课方式上,专题类课程更为丰富多元,教师既可能耳提面命地讲授,也可能引导同学三五成群地研讨批评。传统上,此类课程大多只针对分专业后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北大法学院开放了专题课的选修范围,实行学分抵免,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允许高年级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也参与到专题类课程的学习中,为其拓展知识深度提供机会。


2018年,北大法学院还将过去只针对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法学前沿专题课”打造成创新型的开放性课堂“法学阶梯高阶讲座”,由各个专业的资深教授结合学术前沿问题讲授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所在学科的尖端问题,面向全院师生和社会人士开放,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场场精彩,次次满座,并吸引了来自本院和其他科研院校的学生、老师以及法律从业人员前来旁听,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实务类课程

实务类课程是学生了解法律实务工作的桥梁。与普通的邀请实务界人士来为学生演讲授课不同,北大法学院的实务类课程通常都是由校内外专家共同倾力打造,并且由校内教师主导,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及时掌握同学对课程的反馈评价,从而保证授课质量和教学规范,真正沟通学术界和实务界,让学生从中受益。


北大法学院的实务类课程特别关注不同法律职业视角下对同一法律问题切入角度和分析方法的微妙差异,从而与传统法学教育侧重理论的视角相区隔,为学生提供最直观的实操知识和执业技能。与实务类课程设置相匹配的是北大法学院对实践平台的建设,通过创设法律学生俱乐部、创业沙盘、实务工作坊等法科学生社区,搭建覆盖政府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等各类型单位的法律人才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第二课堂的建设,并与传统课堂教学形成了有机融合。在学生实习的指导上,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等各方联系,力求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领会到法律实务操作的真谛,提升自身能力。

国际类课程

国际类课程是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重要通道。为了打牢学生的涉外法律基础,北大法学院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化发展,从课程设置、师资聘请和海外交流三个方面共同助力。


课程设置上,北大法学院直接用英文开设了多门课程,其中既有常年开设的中国法英文课程,引导学生熟悉中国法的国际表达;又有用原汁原味介绍英美法系知识的普通法精要、美国侵权法、美国劳动法等课程,鼓励学生了解英美法知识;还有“Global & Comparative Law”等从比较法和全球化视角出发观察法律的英文课程。


师资聘请上,北大法学院开全国法学院之先河,启动了“全球教席计划”,聘请20位全球知名的法学教授和法律实务人士,开设国际前沿法律课程,并担任优秀学生的国际导师,美国耶鲁大学教授Paul Gewirtz担任北大法学院全球教席主席。此外每年北大法学院都有数位来自海外的优秀法律学者和实务专家担任常驻教师和访问学者,丰富北大的课程体系。


海外交流上,北大法学院已经与10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每年派出200余名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这些项目内容丰富多元,学制长短不一,为有志于国际化的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机会。此外,北大法学院还积极推荐研究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出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迄今已有数十位博士在北大和海外高校取得双博士学位,这些学生取得双博士学位后多数在国内外的知名大学执教。


总结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课程设置改革上的经验,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学教育何其艰难,又何其光荣。言其艰难,是因为教育自身的规律决定了它是一件需要厚积薄发的长效事业,既容不得半分虚假,又难以立竿见影产出成绩,因而无论是教师还是学院都需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奉献精神去无私投入,方才能集腋成裘。言其光荣,是因为我们正在经历着伟大的新时代,肩负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使命,让学生多成长一寸,则完美的法治中国距离实现就接近一分。正是抱着这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北大法学院的全体教师方才会夙兴夜寐,兢兢业业,将人才培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深化改革,确保资源投入,促使基础类课程进一步规范化,专题类课程进一步体系化,实务类课程进一步多样化,国际类课程进一步常态化,提升课程质量,丰富课程内容,不负伟大的时代,无愧光荣的使命


撰文: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

来源:法制日报法学教育2018年10月31日

原题:法学课程设置改革--北大的认识与实践

美编: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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